尼政办[2007]137号
关于成立尼勒克县第二次土地
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种蜂场管委,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机构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》(国发[2006]38号)、自治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》(新政发[2006]38号)和《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》(新国地调查办[2007]13号)文件精神,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尼勒克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。其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吾拉木 副县长
副组长:赵金钟 县政协副主席兼财政局长
王 强 县发改委主任、唐布拉景区管委主任
李少卿 县国土资源局长
蒋 旭 县农业局长
成 员:张寨羽 县统计局长
傅宝龙 县建设局长
达吾列提哈孜 县畜牧兽医局长
阿布都吉力 县林业局长
杜建喜 县水利局长
马江林 尼勒克林场场长
居努斯 苏布台乡长
别克艾力 喀拉苏乡长
加尔旦别克 加哈乌拉斯台乡长
吐尔逊江 乌赞乡长
吉尼斯 克令乡长
肖开提 尼勒克镇长
巴 音 科蒙乡长
叶尔肯别克 喀拉托别乡长
夏德克 乌拉斯台乡长
努苏别克 木斯乡长
古丽加玛丽 胡吉尔台乡长
吴宗昌 种蜂场场长
侯得录 尼勒克马场副场长
彭真信 79团国土资源局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,办公室主任由李少卿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姚坤同志兼任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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