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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BE001-2420-2008-000071 主题分类: 尼政办
发布机构: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08-01-23
文号: 尼政办[2008]12号 关键词: 行政事务  节假日  春节  通知
名称: 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
 

 

尼政办[2008]12

 

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
 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种蜂场管委,县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机构,各人民团体:

2008年春节将至。为便于各乡(镇)场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活动、交通运输、假日旅游等工作,现将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通知,春节放假休息共7天,即26日—12日(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)。其中,26日(除夕)、27日(春节)、28日(正月初二)为法定假日,29日(星期六)、210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22日(星期六)、23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211日(星期一)、212日(星期二),22日(星期六)、2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二、各单位各部门接到通知后,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,确保各民族群众过一个欢乐、喜庆、祥和的传统节日。第一,要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供应,要把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过好节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,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千家万户;第二,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,强化监督管理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。第三,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严格值班制度,要有领导带班,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

请各单位于23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县委办、政府办。

请县广播电视局将以上内容在县电视台播放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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